附件一: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三校生”)毕业生;
4.截至高职单招当年,按照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制完成学业,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5.截至高职单招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其他
1.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职单招,参照陕西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307号)文件执行。
2.截至高职单招当年8月31日,完成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制但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者,如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持有居住证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1日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二)报名考生应于2019年11月13日至14日到本人户籍所在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领取《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先到学籍并实际连续就读所在学校开具就读证明(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随后持就读证明到学籍所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往届毕业的“三校生”报名资格由户籍所在市(区)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三)按照《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陕教考〔2011〕3号)要求,“高考报名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而影响正常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报名前必须到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报名号和密码。报名时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四)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发卡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上海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1日。
报名各环节的时间安排、考生信息确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要求及办法等,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9〕24号)执行。
三、准考证号编排规则
各市(区)招办按照准考证号编排规则,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生准考证号。准考证号10位阿拉伯数字含义如下:
其中市、县(区)代码为报名点所在市、县(区)的代码,考试类型代码为8,报考科类代码为1。
陕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县、市级体检和复检医院无法确诊的问题做出终裁定。
2020年我省高职单招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其中文化课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300分。
文化课实行全省统考,试题由省招办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命制。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6 月7日 |
9:00-11:30 |
语文 |
15:00-17:00 |
数学 |
|
6 月8日 |
15:00-17:00 |
英语 |
职业技能考试必须于2020年春季我省高职分类考试开始前结束,考核成绩由各本科招生院校自行划定合格线,并将合格考生名单与成绩报送省招办。
附件二: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省内各高职教育院校,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
为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
各高职教育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在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总规模之内进行,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得突破2020年度本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总数,分专业预录取人数由各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自主确定。
各高职教育院校必须在本校网站公布招生章程,同时要依托各种媒介,采用多种方式,将本校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办法和录取规则等向社会广泛宣传。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
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9日17∶00,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相关院校提出入学申请。
考生须于2020年3月5日至9日,前往校际联考考点院校报名,各考点院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将提前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艺术类考生,可将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并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的预录取。
预录取阶段高职教育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发放任何形式的录取通知书。
各高职教育院校须于2020年4月2日17∶00前安排新生到校报到注册。被多所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各示范高职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联考成绩在参与联考的各示范高职院校间通用。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等工作的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参照上述综合评价招生规定执行。
各市、县(区)招办要通过广泛宣传,让考生全面知晓我省高职教育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要加强对高职教育院校的服务支持力度,集中开展“分类考试招生宣传周”等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三)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实施文化素质测试与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
高职教育院校分类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各高职教育院校不得录取未参加测试的考生,必须按照以下要求组织实施好测试工作:
3.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确定的时间、地点、办法组织相应测试。测试过程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务必落实到人。考生答卷、测试记录、成绩单等材料必须保存一年以上,确保可回溯倒查。
4.文化素质测试原则上应在本校组织实施,确需在校外设置考点组织测试的,必须提前向省招办申请,获批后须在本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校外测试的地点只能安排在当地其他高职教育院校。
5.各高职教育院校要在组织测试前,向设置考点学校所在市(区)考试招生机构书面报告备案,有关市(区)考试招生机构要对高职教育院校在当地组织的测试进行督查巡视。
6.各高职教育院校要根据近年工作实际情况,总结经验,主动发现并解决问题,积极应用网络技术,进一步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为考生提供更多的便利。
各高职教育院校、各市、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各中学等生源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规定,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2020年我省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工作与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同步进行,具体要求按《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2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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