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学校当年政策和名额,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时间节点和评审成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2.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提交个人成绩单(上一学年在北航学习者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统一提供,在海外学习者由个人联系海外所在学校成绩管理部门提供)及相关支撑材料;
3.支撑材料要求:
(1)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包括出版社开具的论文录用证明(可复印),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复印件,以及被SCI、EI等检索机构的检索证明、检索号;
(2)申报专利的受理书复印件或授权书复印件;
(3)发表著作的封面复印件;
(4)各类科技奖励的证书等复印件;
(5)实习证明文件;
(6)海外学习期间的成绩证明等复印件。
4.评委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主要参考成绩、实习情况、学术成果、奖励等内容。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一、二、三等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胡公示;
5.学院公示无异议后,评委会将结果提交学校进行终审定,审定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全部过程接受学校、学生监督,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委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委会须及时研究并给予答复。如对学院评委会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进行申诉。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必修课成绩全部通过。其中如有海外学习经历,期间的成绩需提供对方学校学习成绩证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