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指导、监督下,具体任务由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与实施。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对录取结果存疑的考生,可通过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1-63411278。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学费、住宿费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执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考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人员要严格规范执行工作纪律。对考试、录取中发生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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