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招生类型: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高类”和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两类。
(一)普高类
高职专科招生:面向普通文理科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二)中职类
高职专科对口招生: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第十二条我校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
1.专业介绍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www.***)查询。
2.艺术类、空中乘务专业收费为7000元/生/年;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网络营销、信息统计与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专业收费为6500元/生/年;其它专业均为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3.对口高职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对口高职的其他类考生,我校的招生专业为民族传统技艺)。
第十三条考试报名:
1.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高类,需符合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普通类报名条件。
2.中职类
(1)考生报考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报考条件:
①符合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职对口类报名条件;
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经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学校的中职学校毕业生)需具有与报考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操作技能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艺术类、其它类除外)。
③根据教育部规定,职业技能测试开考科类中的护理类、药剂类、教育类仅限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具有医药卫生类、教育类等国家控制类专业举办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对应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他考生不得报考。
④职业技能测试开考科类中的其他类仅限统一开考科类不能覆盖的中职专业毕业生报考,统一开考科类已覆盖的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第十四条考试组织: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考点院校共同实施。
第十五条考试办法:
(一)普高类
1.普高类
(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组成。
①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文科/理科)、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各科分值均为150分。语文考试时长150分钟,数学(文科/理科)、英语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
②技术科目测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科合卷(统称“信息及通用技术”),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总分:750分。
(2)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17日。
(二)中职类
第十六条成绩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n),进入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七条成绩复核: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期间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第十八条成绩划线:重庆市教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分别划定低控制分数线,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和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n)公布。
第十九条志愿设置: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1个志愿”由“1个学校”加“1个专业”组成。
第二十条填报办法:达到相应类型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n),网上填报志愿。
第二十一条填报提醒:
第二十二条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录取办法与第一轮录取相同。
第二十三条录取办法:
第二十四条录取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n),进入平台查询录取信息。我校于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www.***)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低分数线。
第二十五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于2019年9月到校报到入学。
第二十六条学历证书:“高职专科”、“对口高职”录取的学生完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由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二十七条助学保障: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学院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第二十八条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处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精神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