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体检等内容。业务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每位考生需准备5-10分钟的汇报(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外国语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内容,以及人文素养、心理素质、团结协作精神等。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2.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业务考核成绩×50%+外语考核成绩×20%,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业务考核成绩×50%+外语考核成绩×20%,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