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程序: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程序予以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按照学校学生资助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根据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2019年长春光华学院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