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非全日制(含非定向、定向)研究生不调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其中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还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非全日制(含非定向、定向)研究生不调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其中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还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二)综合成绩计算
1.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会计硕士外,其他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3×5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3×50%;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3×5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3×50%。
(三)录取原则
1.各学院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及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类,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排定名次。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3.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加试成绩及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学院应认真填写《扬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分管院领导审查、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加盖公章,于4月9日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各学院应认真填写《扬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分管院领导审查、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加盖公章,于4月9日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019年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