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扩招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946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3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路
第三条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创始于1937年,200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学院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校园面积占地1300亩,建筑面积31万㎡。现有教职工1059人,全日制在校学生15225人。设有15个教学院部,1所附属医院。现有教学仪器设备33200多台(套),总价值1.39亿元,馆藏图书125万册。招生专业51个,涵盖机械、电子、农林、化工、建筑、医学、财经、旅游、师范、艺术等10多个门类,主要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开展各种职业培训和。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八公开”制度,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录取原则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办法公开。全面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五条招生工作由学院党政统一领导,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委员会,重大问题由党委会议或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由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委员会统一策划实施,保证决策的贯彻落实。
第六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负责学院高职扩招工作的策划和实施。
(2)制定高职扩招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定学院高职扩招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招生宣传、新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4)设置好学院高职扩招录取场地,做好高职扩招新生录取系统维护、保密、应急等工作,保证录取顺利进行。
(5)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生报到工作和录取数据库的核对工作,及时新生录取名册、个人档案等资料的移交工作。
(6)及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年度招生计划建议数,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7)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
第七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清正廉洁,坚持招生工作“六不准”,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劵和物品;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造成责任事故或不良影响的个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八条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扩招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区域产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确定扩招招生专业,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执行,招生计划数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九条报名对象
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招)报名、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且尚未被录取。
第十条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必须于8月16日8:00至8月25日24:00,根据各高职院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校提出入学申请,本次高职专项考试招生对每名考生可申报的高职教育院校数量不做限制。
2019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