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对象及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全)研究生(无无故欠费),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在校研究生可再次申请,但已经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累计。
(二)评审的基本条件、评定办法及程序
具体详见《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西南医大研〔2018〕1号和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各二级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宣传工作。由学生提出申请,填写《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见附件2),经各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上报。二级学院公示内容包括评比条件、程序、评分及结果。各学院将评比结果上报学校评审领导组审核后,学校将对名单进行再次公示5个工作日。
2019年西南医科大学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重要提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