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初步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由各学院“审核小组”对学生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审核。
(2)“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按招生指标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12月12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学校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