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处负责管理、组织、协调,各学院负责落实具体复试工作。
2.各学院成立由5-7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落实学院的复试工作,包括制定学院的调剂办法、复试工作细则、遴选和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审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各学院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3.复试可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大类组织面试,也可根据考生人数集中或分组面试,成立每组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教师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学院按要求做好试题保密工作。
4.研究生处负责复试的组织工作。各学院负责组织复试报到验证、综合面试、笔试、同等学历加试等。财务处负责收取复试费,校医院负责体检。
答案来源于:2019年天津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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