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加分,经我校审核后计入总分。
三、依据综合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
四、同分规则:综合分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文化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总分、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38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
住宿费标准
1400元/年(沪价费[2005]24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67822053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cn
招生办官网:
http://www.***.cn/site/site2/home.aspx?si=25
咨询电话:021-67823033
十七、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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