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调剂工作于3月2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当日进行。我校调剂系统第一次时间为3月20日00:00-3月20日15:00,调剂系统第二次开通视第一次调剂情况在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另行通知。各学院根据调剂生源情况确定调剂比例,统一确定调剂考生推荐名单。各专业是否多批次调剂系统视调剂进度确定,每次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各专业调剂名单经所在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小组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会在当日接到“复试通知”短信或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第十二条学院推荐的调剂名单须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调剂考生进行“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
第十三条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第十四条对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学院要及时做好调剂志愿解锁和相关解释工作。
第十五条研究生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接受考生的投诉举报。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19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2019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调剂时间安排与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