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外,考生还需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一)本人自述一份。自述简要介绍本人的学术背景与学习动机,并对本人的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提交学术报告书,具体要求如下:
1.对本人的硕士论文和已经从事的科学研究情况及其成果作简要说明。
2.对所报考专业的学术现状与动态进行述评。
3.着重阐述准备攻博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及学术计划。
以上三点陈述每条不少一千字。
(二)硕士毕业论文一本。(应届生交硕士论文定稿)
以上材料放在《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后,并在《简章》规定时间前提交法学院
提醒:邮寄材料必须通过邮政EMS并在规定时间前寄出,以邮戳为准。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提交报考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