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为百分制,计算方法为: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a+面试成绩×b+外语听说能力成绩×c(注:a+b+c=100%,笔试成绩权重a可以为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权重c为10-20%)。
2.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四舍五入取整数后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初试权重+复试成绩×(100%-初试权重)(注:初试成绩权重为0~50%,具体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公开招考等多种生源并存的专业,公开招考考生初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
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含调剂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