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在相同学科或专业内分开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优先。
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其名额可由学校按录取规则在相同学科或专业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2.如果某学科内全日制复试考生多于录取计划数,在考生同意的情况下,可录取为相应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定向生实行合同制管理。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生之间签订三方合同。报考我校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6)的考生,一律按定向政策执行。签订的合同需要在复试成绩公布后五个工作日上交我校。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不及格者;
(2)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
(3)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5)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5.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报教育部备案。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2019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录取与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