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材料从2019年2月18日开始接收,须在2019年3月3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到申请学部(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在寄送材料时,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公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复试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须与申请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未按时寄送材料的申请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