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申请人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不予录取。对于所有考核均及格者,由院系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我校预计于2019年6月上旬公示拟录取名单,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于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本校硕博连读生除外),应在报到当日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北京大学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申请人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不予录取。对于所有考核均及格者,由院系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我校预计于2019年6月上旬公示拟录取名单,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于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本校硕博连读生除外),应在报到当日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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