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8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金融、保险)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更新)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2018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金融、保险)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更新)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9 15:14:00 解决时间:2019-01-30 17:56

满意答案

  七、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细则进行录取(夏令营优秀营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3.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30 17:56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