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安排
(1)3月17日8:00-9:45,考生办理复试手续,领取复试通知单,查看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
办理复试手续的程序:领取填写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缴复试费——领取复试单(加盖公章)——领取复试安排。
(2)3月17日,考生凭复试单和有效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17日上午10:00-12:00
面试时间:17日下午2:00开始
笔试、面试地点:具体见3月17日复试安排通知
2.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初试准考证;(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非应届毕业生考生可从人事档案中调取成绩单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其中,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需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复试费用。复试费用:100元/人。
3.复试内容和形式
(1)笔试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等)须另加试两门课程的笔试,加试的科目是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具体加试科目见《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
面试包括外语面试和综合面试。
外语面试测试外语听和说的能力。
综合面试突出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治学态度、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面试分小组进行,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每个复试小组必须有专人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复试小组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并填写《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面试小组成员的平均评分即为面试成绩。
4.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下同)不予录取。根据各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试形式,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如下:
类型专业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学术学位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四个一级学科下各专业总评成绩=【[(初试政治课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数学成绩/1.5+初试专业课成绩/1.5)÷4]×60%+[复试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10%+复试外语面试成绩×5%]】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于3月16日前联系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通知相关培养单位准予参加复试。
5.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细则,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总评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等信息。
2018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办理复试手续的程序:领取填写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缴复试费-领取复试单(加盖公章)-领取考务须知和专业笔试考场座位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