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对奖学金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所选择的学习专业名称、学习年限和就读学校进行适当的调整。申请人条件不符合招生规定或申请材料不全,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
经天津外国语大学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讨论提出评审建议,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公布奖学金获奖者名单,留学生办公室将于2018年7月初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寄送录取学生本人。
原则上申请人不可同时申请多个奖学金项目。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对被多个奖学金项目录取的申请人,有权决定录取其享受其中一个奖学金项目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