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学院领导和相关学位点负责人等组成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以一级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立组长1名负责复试的各个环节,秘书1名和录音或录像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3、各复试小组承担招生工作的责任,对该复试小组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由各复试小组和学院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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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 | 西安工程机械专修学院 | 4年--3年 | -- |
农学 | 南昌科技职业中专学校 | 2.5年--2.5—4年 | -- |
农学 | 扎兰屯农牧学校 | 2.5 年 | -- |
农学 | 衡水凌鹰会计学校 | 3 | -- |
农学 | 保定凌鹰会计培训学校 | 3 | -- |
农学 |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 三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