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21日下班前,各学院(部)将学院(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含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名单、复试要求、录取办法、学院复试准备情况汇总表(附件1)、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等)。笔试、面试安排要在本单位公告栏及网页公布并通知考生。
(2)在复试结束次日将《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总成绩单》(附件2)签字盖章版办公自动化报送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待所有复试结束后报送全部考生成绩单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
(3)考生试卷、专业笔试考场纪录(附件3)、专业面试记录表(附件4)、专业面试评分表(附件5)、英语口语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附件6)暂不上报,学院存档、备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学院沟通联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