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和《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受理签证证件申请时,将审核确认申请人为外国国籍。外国国籍的学生请仔细阅读《国籍确认告知单》(附件7,或在http://zsc.***.cn/下载),进行相应确认。
请将以上相应类别的入学申请材料、奖学金申请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及体检合格材料(附件8)于2018年5月15日前寄(送)至华侨大学。申请人需根据申请攻读学历层次分别邮寄至不同部门,并将所有材料扫描发送至该部门电子邮箱,其中:
申请普通本科专业者,材料邮寄至华侨大学招生处;
申请硕士、博士研究生者,材料邮寄至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申请汉语言本科、汉语言进修生者,材料邮寄至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具体邮寄地址及电子邮箱请查看本简章中“联系方式”部分。
2018年华侨大学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外籍学生:持所在国护照,且不能同时持有中国国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