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办法按照《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执行;
3.学校专项奖学金奖励被我院录取报到,高考成绩全院排名前二十名的优秀学生。报到后经招生就业处和学生处共同审定,开学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6000元。报考我院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农业装备应用技术、设施农业与装备四个涉农类专业,高考300分以上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可一次性奖励学费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