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算以及免试考生成绩折算办法严格按联考牵头院校规定执行。
(2)录取原则,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以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及文化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以文化成绩单科(语、数、外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2018年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