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主管校长为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研究生院、纪委监察处、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各招生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工作办法、程序,解决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下设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生招生巡视检查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生源调剂、资格审查、体检、复试录取等环节的组织协调;研究生招生巡视检查小组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及复议。
(二)各招生院所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小组(亦即招生录取工作小组),组长要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成员包括分管科研、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以及博士生导师代表,一般为5-7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名单须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备案。
同时还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2018年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组织领导与分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