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修满规定课程学分,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7年内)通过国家规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达到《赣南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赣医发〔2016〕18号)全部要求,可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