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0号)等法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青年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361
第五条 学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高职园区;邮政编码:51051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隶属部门: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学院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广东青年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毕(结)业证书。
2018年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年普通高校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