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学院不单独公示。
2.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学院不单独公布,请考生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学院不再受理考生关于是否拟录取的相关咨询。
3.其他细则请参照《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4.本办法由电科院负责解释。
地址:清水河校区研究院大楼407B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电话:028-61831153 贺老师;
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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