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生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英语类专业单独划线。招生院校按省划定的两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3.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当年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
4.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录取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及对应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
5.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6.各招生院校必须按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时间办理录取审核手续。招生院校送审时,必须携带考生现场报名时由院校经办人查验属实且加具“与原件相符”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原件
7.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2018年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城院本科插班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