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除不可跨校转学外,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试(或学业水平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获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证书的考生,可加20到50分;符合国家高招照顾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也给予相应加分。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二)录取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以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答案来源于:2018年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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