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笔试或进行相关实验操作。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复试录取办法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本招生章程及《中山大学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制定并公布。
申请者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备查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交招生单位存档。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可根据各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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