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官证或工作证: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因特殊原因导致警官证或工作证正在办理中,须由本单位出据证明盖好公章后,再加盖上级(县、区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不能提交工作证件、单位证明,或者提交的单位证明不符合要求者,学院不予接收。
(2)单位介绍信:必须由县、区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或人事部门出具(加盖政治或人事部门公章),不能提供介绍信,或者提交的介绍信不符合要求者,学院不予接收。
(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专业证书班学员推荐表》:请所有学员通过公安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网或者http://www.***.cn,警察培训栏目下“2017年下半年高等教育专业证书班招生简章”下载:附件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专业证书班学员推荐表》,根据表格内容详细填写,领导签字、盖好公章,不能提交学员推荐表或提交的学员推荐表不符合要求者,学院不予接收。
(4)身份证: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5)小二寸证件照6张。
请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如有虚假,学员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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