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对考生进行准考资格审核,因此考生须于2017年1月22日前将以下报考材料邮寄或送交至我所的研究生部。邮寄报考材料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直接送交报考材料的以送交时间为准。
1.网上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由考生本人签名的打印件1份(报考定向生在考生本人签字处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公章)。
2.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其中一位好为报考者导师),推荐书空表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推荐人将推荐书填好后,在推荐书第2页“推荐人工作单位”栏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直接寄送我所研招办(或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被推荐人)。
3.盖红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生由学校教务处出具,往届生由学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
4.往届生交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考试时均验原件)。
5.应届生交学生证复印件,考试时验原件(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补交复印件)。
6.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考试时验原件。
7.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已发表或接收的论文复印件,考试时验原件。
8.报名费二百元、小一寸近照2张。
9.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授课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原件)。
(2)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论文2篇以上(附证明材料),或取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技或学术成果奖且为主要完之一(省部级奖前5名,全国奖前7名,必须提供本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0.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