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
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
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2016 年11 月1 日前获得硕士学
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4.两名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
称专家推荐报考;
5.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
(该意见填写在《思想政治情况表》中,于复试时提交);
6.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考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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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上述1-5 项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
须由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类型和拟授予学位证明),且原则上已获得《执业
医师资格证》和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所报考博士
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相同或相近。
(2)具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学学术型硕士学位者,须已获得
《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或相近。
说明: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部分导师招收科学学位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均可(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显示▲者),报考此类导师的考生可根据上述报考条件选择所报考的学位类型;学校将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对同一导师的全部考生统一进行复试。
2017年首都医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