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四川外国语大学
第三条 学校代码:10650;重庆市代码:5011
第四条 办学类型及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培养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六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招生咨询电话:023-65385206
第七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
第八条 学校网址:http://www.***.cn;本科招生网:http://zsb.***.cn
第九条 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成立于1950年。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学校招收和培养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高等教育等各类人才。
第十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商务英语(中澳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须在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学习,达到纽卡斯尔大学授位要求,授予纽卡斯尔大学商学士学位。
2017年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