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学校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由各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负责成立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复试组,负责组织开展本院生源调剂及复试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专家复试组分五个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综合素质面试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外语水平测试小组由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小组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组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并具有副高级职称且具有硕士导师资格人员担任。以上成员本年度均应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研究生。每个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
3.各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各专家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5.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随机抽题、随机分组、复试记录及密封阅卷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6.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和相关复试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2017年兰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