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起,招生计划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别下达,两者之间不能相互调整使用。
各学院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录取人数不得超过相应的招生计划数,每名博士生导师招生人数为1人。首次分配后,各学院在招生计划仍有富余的情况下,有应届(或全日制辞职学习)生源的导师(新遴选、兼职导师除外)可以招收第2个博士生。每个导师招生人数不超过2人,新遴选、兼职导师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应届(或全日制学习)硕士生源。
各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含硕博连读)后,如学校招生计划仍有富余,则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另行讨论确定分配方案。
2017年华侨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