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2.已被我校认定至岐黄国医计划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上海市30分,浙江省50分)时,高考成绩享受50分加分择优录取至中医学(岐黄国医班),录满为止。以下情况执行杏林英才计划录取办法:
(1)中医学(岐黄国医班)计划已录满;
(2)高考成绩未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
(3)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但未录取至中医学(岐黄国医班)。
3.已被我校认定至杏林英才计划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上海市15分至30分,浙江省30分至50分)时,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上海市30分,浙江省50分)时,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择优录取至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
注:
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的省份(除上海市)折合计算。
2.中医学(岐黄国医班)计划录取28人。
3.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4.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B。
2017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非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