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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江南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2016年浙江江南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02 10:46:12 解决时间:2020-02-28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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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为顺利完成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实施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所有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均需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三)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五)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2-28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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