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服务于国家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人才的特殊需求,坚持“政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理念,按照“多学科协同培养人才”的原则,发挥多学科交叉优势,培养理论功底深、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备复合型知识结构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城市公用事业高层次政府监管人才。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年限为3-6年。
2016年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