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咨询工作由武汉大学团委负责。
武汉大学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775121(工作时间)
电子邮箱:art_whu@***
2.录取进校的高水平艺术团学生,报到后须接受武汉大学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复查。高水平艺术团学生须按学校规定参加大学生艺术团的训练和演出,服从艺术团的管理。如有违反,将依照《武汉大学艺术特长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武大教字[2005]20号)规定处理。
3.所有高水平艺术团学生还须达到或满足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要求。
4.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反馈不实信息影响他人录取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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