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含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测试)要有试题,须全程做好记录和录音录像(录音和录像设备由各院系自备)。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复试试卷、考试提纲、面试书面记录、录音影像资料在各院(系、所)保存四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请各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复试信息必须公开:各学院(研究院)的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的初试成绩、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校招生办审核后必须在各院系的网页上公示。
3.坚持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原则。
4.加强教育宣传,努力营造诚信考试氛围。
5.复试工作结束后,各院(系、所、中心)应将复试成绩及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报招生办审核。
2016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普通招考)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