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围“三位一体”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16年浙江省高考一类科目组考试,并且达到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录取安排在2016年6月25日之前;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
3.按填报我校三位一体志愿的学生的综合成绩,分专业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前105名,其中理科类录取78名,医学类录取7名,文科类录取20名。
综合成绩按照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分)+高校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30分)+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60分)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校测试成绩、高考总分、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其中:
1)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学业水平测试分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1门科目,各科成绩按照A=10分、B=9分、C=7分、D=4分折算。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之和÷11(四舍五入取1位小数)
2)高校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初评成绩(满分40分)+复试成绩(满分60分)]×0.3(四舍五入取1位小数)
3)高考总分折算方法:[100^(高考总分/810)]×0.6(指数函数,四舍五入取1位小数,折算结果对照表参考附表)
4.按“综合成绩优先”及“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的录取。
2016年清华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