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用人员行政关系挂靠在泰州市高港区专门人才工作站,编制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直接进入区党政后备干部人才库,作为区管后备干部培养。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比照公务员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轮岗锻炼制度,为期一年,分别安排到园区、镇街和区级机关部门锻炼。
3.聘用人员试用和轮岗锻炼结束,由泰州市高港区专门人才工作站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及岗位适应情况,安排到相应单位岗位。对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其聘用合同,人事关系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由其自谋职业。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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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服务与管理 | 江苏省靖江职业教育中心校 | 三年 | -- |
华侨城班(酒店管理) | 姜堰中等专业学校 | 3 | -- |
酒店服务与管理 | 姜堰中等专业学校 | -- | -- |
旅游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 | 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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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档案管理 | 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 3 | -- |
商务管理--客户服务与管理 | 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 -- |
商务管理(客户服务与管理) | 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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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 | 江苏省靖江职业教育中心校 | 三年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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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企业信息管理 | 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 -- |
2016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公开选聘专门人才培养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