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录取原则。录取考核形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作为录取考生的主要依据。
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按专业类别分别划定。
按教育部规定,被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填报志愿。
2016年吉林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