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对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招生专业等基本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人数,确保具有基本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对违规招生、办学秩序混乱、资助和免学费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学校,要视情节予以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未取得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招生;未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招生虚假不实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禁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等。
2016年河南省教育厅高中阶段学校加强监管,实行阳光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