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考单招录取规则:严格依照联考专业全省联考《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2.单考单招录取规则:录取时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以考生文化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成绩之和作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同分考生处理:总分相同时,依照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适应性成绩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缺考处理:缺考文化水平考试的考生,如其职业适应性测试达到我校总成绩录取低分数线,可以录取,缺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5.二志愿录取办法:
根据一志愿录取结果,编制二志愿征集计划,做好不同专业内的计划调整,并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我校承认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同时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录取,下载考生信息,报送数据光盘及相关材料。
根据一志愿录取结果,编制二志愿征集计划,做好不同专业内的计划调整,并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我校承认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同时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录取,下载考生信息,报送数据光盘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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