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类本科: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照(文化成绩×30%+专业总成绩×70%)的计分方法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总分、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主科的要求,以2015年河南省招办《招生考试之友》公布的原则为依据。
2、音乐类专科: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和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时均按专业省统考主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总分、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015年郑州师范学院河南省类似问题答案